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:对符合政策的群众
诉求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
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
基本释义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等漠视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出了规定,其中第二项为“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,损害党群、干群关系”。有此违纪行为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该项强调的是对“符合政策”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,对诉求不符合政策的情形,不能适用。
相关规定
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规定,“反对官僚主义,重在解决脱离实际、脱离群众,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,作风霸道、迷恋特权等问题。”